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及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部署要求,结合学院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举报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一、概述
2025‑2026学年,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持续夯实工作基础、优化公开渠道、聚焦公开重点,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成员构成,进一步落实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学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师生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持续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信息员业务学习,提升信息收集、筛选、报送、发布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制度规范,严把审查关口
深入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动态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发布审查机制,同步落实合规研判、监督核查相关要求,厘清公开边界,区分可公开、不予公开情形,守住保密安全底线,防范信息公开风险。
(三)丰富公开载体,突出公开重点
依托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通知公告、学院新闻、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围绕招生就业、教学科研、人事财务、采购招标、学生管理、党建纪检、后勤安全等师生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有序开展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实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主动公开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础信息,确保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学院基本情况。
(二)会议及公文发布情况
2025-2026学年,召开职代会1次、党委会12次、院长办公会10次,学院党委、行政共颁布各类文件132件(不含涉密文件),涉及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师生管理、奖惩激励等方面,均通过指定渠道公开。
(三)平台发布信息情况
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信息579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3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精准界定不予公开范围。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严格落实发布前保密审查与合规审查流程,严守信息安全底线,不存在违规公开涉密、敏感信息的情形。
五、信息公开工作评议、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学年未收到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事项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上一学年专项整改,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公开信息解读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对标新时代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更高标准,结合自查与意见征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新的短板:
一是重点领域公开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领域公开内容能够满足基础公示要求,但面向不同群体的差异化供给不足,公开材料对业务流程指引性还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全链条闭环管理还需深化。信息发布后跟踪、回访机制不完善,公开之后如何评估信息落地效果缺少常态化工作手段。
三是成效评价方式较为单一。当前信息公开质量核查仍以内部自查为主,面向师生、服务对象常态化征集意见的渠道运用不够充分,外部评价反馈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改进措施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学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逐项抓好整改提升,同时持续巩固上年度整改成效:
一是推进公开工作精细化管理。结合师生、社会不同群体需求,持续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在落实基础公示的基础上,强化办事流程类指引信息供给,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适配性。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全链条闭环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后的跟踪关注机制,探索建立公开事项效果回看机制,打通“发布‑接收‑反馈”完整链条,充分释放公开信息服务效能。
三是拓宽意见收集渠道,完善闭环评价机制。常态化面向师生、服务对象征集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建议,把外部评价作为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依据。